守法也保健康,愛滋感染者就醫須主動告知醫事人員 | 台中洗腎推薦 | 台中糖尿病診所 | 台中腎臟病

根據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》第12條,愛滋感染者在就醫時,應向醫事人員告知其感染事實,違反者可能面臨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的罰鍰。
 
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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